1900年7月30日,周学熙拒绝在移交开平矿产给英商的“移交约”上“副签”,愤然离职,出走上海。1902年10月,因发生开平矿局拒挂清朝中国国旗纠纷,政府方知开平矿局已被张翼卖给英人。被出卖的矿产,除全部矿山(唐山、林西、胥各庄3个矿)外,还包括永平银矿、秦皇岛地皮4万亩,新河地皮8万亩以及开平在各地的码头11处,各地地皮500英亩,还有轮船、一些股权等。对此,全国哗然,群情愤慨。袁世凯得知矿权已被断送,又派周学熙办理收回开平交涉。周一方面请外交部照会英国公使拒绝承认卖矿之事,一方面请袁对张翼连参3本。清政府于1905年责成张去伦敦向英国法庭涉讼,英法庭虽然承认英商欺编在先,但仍判令英商照副约履行。
周在不能及时收回开平主权的情况下,在得到袁支持后,又准备开设滦州矿,决心走以滦收开的路子。
1907年,滦州矿务公司成立,管理处设在天津,总理为创办人周学熙,实招股银300万两,矿区面积达160多平方公里,东西矿区与开平矿区相接,主矿本身还有标准轨距的铁道通向开平镇车站。次年又创设滦州矿地公司。滦矿开办后,英人以“侵犯了开平的矿权”为由,始则阻止钻探,继又商缓采掘,纠缠不休,周沉着应付,拒不退让。英商见要挟不成,又抬出他们的领事干预,并扬言调船来犯,继而英公使又向清外交部抗议,周都未屈服退让。后终因滦矿资金、设备不及开平,在竞争中相互降价销售,使煤炭积压过多,开支困难,而袁又调离了直隶。面对重重困难,周仍按照“以滦收开”的计划积极进行,聘请侓师再次去伦敦向英国政府交涉,最后提出由国家担保发行债票,赎回开平矿产,后又因种种原因而搁浅。
在以上收回的安排不能实现之际,周又准备由公司担保发行实业债票150万两,收回开平。而这时开平派帮办洋员萨登与滦矿董事会代表李士鉴协商,建议滦矿与开平合办,滦矿发债票事即中止。周原想收回开平,现在纵不可能,也不能将滦矿断送,于是他又提出各自独立,分产合销的办法,最后还是以两矿联合管理为结局。1912年6月1日,成立了开滦矿务总局,由中英合办,周回天无力,只在合同的最后一条写进了“十年之内滦矿公司有权将开平公司的全部产业由两造商定公道价格购回。”总局设在天津,总理十年内由开平推荐,内设华人督办1人,滦矿资方公推周担任,周说,“吾拂虎须,冒万难,创办滦矿,几濒绝境,始意谓‘以滦收开’,今仅成联合之局,非吾愿也,”推辞不就。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对开滦实行军事管理。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接收开滦的第二天,即将开滦矿权发还给英国人,直到1948年唐山解放,开滦煤矿才回到了人民的怀抱。